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教学研究 校园文化 就业指导 入网申请 招生专栏 档案查询 联系我们  
 
招生专栏
湖北:一线医务人员子...
科普来了,8条保护视...
2016-2017年...
中国职业技术人才管理...
举办“信息技术应用能...
全国“职业院校数字校...
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...
中国职教与高新技术产...
三峡库区职教和技能培...
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...
首届天津职业教育国际...
山东省在2010年全...
2010年全国职业院...
2010年全国职业院...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...

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
共有18条招生信息
页次:1/2页

您的位置: 首页>招生信息>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2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就业信息
      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2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
 

 

  一、 报考科目:2012年下半年各专业考核科目及考核时间、地点见附表。
  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每年组织两次,上、下半年各考核一次,部分专业或课程只在上或下半年组织一次,请考生注意考核安排,及时报考。
  技能考核允许考生一次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科目,报考条件不受理论课报考情况的限制;
  毕业考核(含本科论文答辩、专科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等)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,报名时网上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,有实习报告的专业需网上打印实习报告。
  二、 报名时间:6月18日至24日
  三、报名方式: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,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://WWW.SDZK.GOV.CN办理报名手续,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、论文封面、实习报告等材料。
  四、 考核费用: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规定收取。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,不得借机搭车收费,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。
  五、 考试要求:考生凭身份证、准考证、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,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。未办理报名手续,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。未按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,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可下次考试重新报名参加。
  六、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审核专业考核计划,准确选择报考科目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办理报名手续,按规定参加考核。以免贻误考试,影响学业。
  七、 备注:1.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只开设山东财经大学(财税本科)考点,其它专业的考生需选择该专业报考; 2.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开设山东财经大学(财税专科)、烟台大学(国际贸易专科)、潍坊医学院(高等护理本科)三个考点,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。
  八、 参加本科毕业答辩的考生,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加装封面后寄送到主考院校。
  九、 所有标注时间均为考核时间,考生应按要求提前一天到考核地点报到。
  十、 有关考试的其它内容或通知,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:HTTP://WWW.SDZK.GOV.CN查询。

 
 
 

中国中等教育学生信息网   版权所有 政策指导: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   鲁ICP备19037653号-6

协办单位:中国民办教育联合会         中国民办教育学生就业互助中心         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
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区炫特家园1号楼1至2层商业O跃层    http://www.spmedu.cn      邮箱:spmedu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