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 生 须 知
新同学:
祝贺你已考入一个崭新的学校!为方便你顺利入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新生凭《录取通知书》报到。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提前向招生办公室请假。
2、自带党、团组织关系。党组织关系,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。
3、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。户口迁移证、录取通知书及档案姓名必须一致,否则不予落户。
4、根据国质检执联(2008)168号文件精神,学校为新生准备了统一的床上用品。
5、按考生所在省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,须将本人档案交给所在学校,并索要回执,以防档案丢失。
6、新生入学三个月内,有的学校需要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复查。
7、新生报到当日,学校一般在车站有接站人员。
8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9、特困学生可申办国家助学贷款。在报到后,经学校和银行审核,并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文件规定和经办银行的要求,准备相关材料,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。
10、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高校收费的实际情况,学生缴纳学杂费统一使用银行借记卡代扣代缴。11、 为确保入学手续的顺利办理,新生务必提前将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入学体检费、军训服费、保险费足额准备就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