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教学研究 校园文化 就业指导 入网申请 招生专栏 档案查询 联系我们  
 
教学研究
教育部:高职院校...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...
中职教师职业倦怠...
争做优秀教师的倡...
利用微课促进中职...
中等职业教育学校...
积极推动班主任队...
关于班主任几点内...
不忘初心,做快乐...
关于做好职业教育...
关于进一步加强班...
探寻中职学校语文...
积极响应学校号召...
2012年度全市...
如何让思政教育有...

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
共有24条教学科研
页次:1/2页

您的位置: 首页>教学科研>中职教师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
      中职教师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
 

(一)         加分的内容及标准:

1、全期出满勤,无旷课、病事假、迟到、早退者,加6分。

2、担任校级学生干部,工作一贯负责,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坚持原则,不徇私情,有突出成绩者加2-10分。

3、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及组长、室长等,主动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搞好班集体工作一贯积极,带头维护执行校级班规,执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有突出成绩者加2-8分。

4、是非观念明确,有正义感,安全意识强,自尊自强,文明待人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关心帮助他人,有良好生活习惯、学习习惯者加5-10分。

5、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矩,有社会公德心,敢于同不良行为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,做出突出贡献者加5-10分。

6、在自然灾害、师生重病以及重大事故中挺身而出,临危不惧,舍己救人,抢救或保护公私财物或人民生命安全,表现突出的,视其情节给予特殊奖励外,加5-15分。

7、学期或学年被评为先进个人(优秀学生、优干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室长等)校级:4-6分;县级6-8分;市级8-10分;省级10-20分。

8、勤奋学习,参加各种比赛获全校前三名分别加5、3、1分;市、县前五名分别加8、6、5、4、3分。

9、对学校或全校同学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被评为先进集体(小组、寝室、支部、班级等),经学校批准加5-10分(加在每位成员名下)。

10、其它值得特殊奖励、表彰的个人,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者,经学校认定,加1-10分。

11、每期每生加分不限,学生处最后综合审定。

(二)关于扣分:

12、男生留长发、耳发、烫发,女生戴首饰的扣1-2分。

13、打赤膊,上课穿拖鞋,仪表严重不整,一次扣2分。

14、随地吐痰,乱抛纸屑、果皮及其它垃圾一次扣2分。

15、隔着围墙购物,一次扣2分。将食品或餐具带入运动区、教学区,一次扣2分。酗酒、吸烟一次扣2-3分。

16、说粗话、野话,给老师、同学取、叫绰号、骂人等,一次扣2-5分。

17、斗殴或赌博,校园内放鞭炮扣5-10分。

18、看黄色、暴力、迷信的坏书刊、淫秽录像,听唱不健康的歌曲,扣2-4分。进营业性网吧、舞厅、酒吧、音乐茶座、台球场,一次扣2-4分。

19、拾得他人或公共财物不退还者,扣2-4分。

20、有意窃取他人或学校财物,扣5-10分。

21、男女交往不正常,谈恋爱,扣5-10分。

22、搬弄是非、作伪证、隐瞒姓名或身份,有意撒谎,严重讥讽或中伤他人,扣2-5分。

23、未经允许,私自进入他人房间,私拆他人信件,偷看他人日记,扣1-3分。

24、参加会议或执行公务不遵守时间,或无故不到,扣1-2分。

25、对本校教职工不尊重,同教职工顶撞或吵架,扣1-3分。

26、无故不参加早操、课间操或规定应参加的体育及课外活动,扣2-4分。

27、无故不按时就寝,灭灯后在寝室内高声喧哗,扣1-2分。

28、睡眠时间在寝室里下棋、玩牌、聚会吃喝、放收、录音机、吹奏乐器、点蜡烛、照灯、玩手机,扣2-5分。

29、留宿外客不申报,扣2-4分。

30、当值日、值周不按时到位、不负责,做室长不履行职责,扣1-3分。

31、不参加集体活动,不按时完成分配的清洁扫除任务,扣5分。

32、集会时不守秩序,一再说话,哄闹(包括集体),扣2-4分。

33、集会时看书报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,扣1-2分。

34、在墙壁、门窗、公布栏或板报上乱抹乱写画,以及扯毁学校的牌告、重要通知或其它张贴品等,扣2-5分。

35、借用公物或图书不按时归还,任意搬走挪动公用设施,扣1-4分。

36、故意损坏公物(除赔偿外),扣2-10分。

37、上课(含自习课)未经允许迟到或早退,扣1-2分。

38、上课看与课无关的书,打瞌睡,或有意扰乱课堂秩序,扣1-3分。

39、无故旷课(含自习课),每节扣3分。

40、不假离校,扣4-10分。

41、请假不按时返校,请假手续不合规定,扣2-5分;(不按时销假按旷课计算,并另加本条扣分。)

上一页  [1] [2] [3] [4]  下一页

 
 
 

中国中等教育学生信息网   版权所有 政策指导: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   鲁ICP备19037653号-6

协办单位:中国民办教育联合会         中国民办教育学生就业互助中心         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
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区炫特家园1号楼1至2层商业O跃层    http://www.spmedu.cn      邮箱:spmedu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