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督导实施办法
为了落实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规定,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室的作用,通过教学督导提高我校的教学、教研以及教学管理水平,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:
一、教学督导的目的
1.对学校的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进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
2.根据学校的教学情况,向有关领导、部门和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。
3.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二、教学督导的形式
1.听课:每学年每位督导专家听课累计不少于80学时,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意见,与任课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,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。同时要填写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,保留存档。
2.抽查:对教师的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教材、批改作业、答疑等教学基本资料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3.评价:依照学校的要求,对全校每学期开出的课程(含实验课)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价,给出参考意见。
4.调研:受主管教学校长委托,召开学生与教师座谈会,开展专题调研,提供调研报告。
5.提出意见和建议: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风、学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及存在问题,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。
6.总结与反馈:每月在例行的教学办公会上汇报上月督导情况,每学期督导室要进行1次工作总结,及时提供督导总结报告。
三、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
1.课堂教学质量检查:每周制定听课计划,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。
2.实验(训)教学质量检查:按照实验(训)教学课程表,现场检查实验(训)教学情况,检查内容包括:实验(训)内容、实验(训)教材或指导书、实验(训)准备、教师辅导、每组实验(训)人数、学生操作和实验(训)报告等。
3.考试检查: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,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,并对试卷进行抽查。
4.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教学督导的基本任务
1.每学期开学第1周,抽查教师备课以及授课计划的制订情况。
2.每学期第2周开始,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,每人每周听课一般不少于4学时。
3.参与每学期的教学检查,具体工作任务与教务处协调合作。
4.检查考试工作。期末集中考试阶段,到各考场巡视,重点检查监考教师执行监考任务情况。
5.每学期初制定教学督导计划书,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建议。
6.每月参加学校教学办公会,反馈督导意见。
五、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督导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