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素养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、参与社会、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实施素质教育、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,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。2012年,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113.69万人,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6%,是我国青少年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司法部、中央综治办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,共青团中央权益部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组成课题组,于2013年3-9月,对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。
本次调查在北京、四川、重庆、陕西、江苏、河南、广东、辽宁8个省份的部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进行。共调查中等职业学校32所、在校生5244人、教师467人;调查普通高中16所、在校生875人;召开中职学校教师、在校生、毕业生、普通高中学生、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、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、地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、社区民警、未成年人管教所教官、地方妇联和共青团干部等参加的各类专题座谈会82场。在参与调查的中职学生中,男性占45%,女性占55%;共青团员占72%,少先队员占4%,党员占1%,群众占22%,其他占1%;一年级学生占51%,二年级学生占40% ,三年级学生占5%,其他情况占4%。
???结果与分析
中职生法制教育体系基本形成,但仍存在薄弱环节
中职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学校法制课程为基础,校内、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,学生普遍具有基本法律素养
1.法制教育课程开设情况。调查表明,93.5%的中职学校教师表示所在学校开设了“职业道德与法律”课,89.3%的被调查中职学生上过该课程,“职业道德和法律”课程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。
2.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。调查表明,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包括(多选):课堂学习(80%)、观看法制影片或法制节目等(58.4%)、家长教育(46%)、上网(45.5%)、学校法制副校长等讲解(38.2%)、自学(20.4%)、参观实践(18.1%)。(见图1)这表明中职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渠道是多样的。

3.法制教育的主要力量。调查显示,中职学生认为在法律方面教育过自己的主要有(多选):父亲(82.4%)、班主任(82.2%)、母亲(80.3%)、德育教师(65.3%)、爷爷/奶奶等长辈(42.7%)、学校领导(36.4%)、同学/朋友(24.5%)、警察/法官/检察官(15.0%)等。(见图2)这表明,中职法制教育的主要责任人均发挥了相应的作用,整体力量基本满足教育需要。

4.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。调查表明,多数中职学生对我国现行的主要法律有一定程度的学习了解。87.4%的学生学习过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72.7%的学生学习过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与未成年人直接相关的法律接近普及水平;67.2%的学生学习过《宪法》,46.4的学生学习过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45.6%的学生学习过《刑法》;由于中职学生直接面临就业,37.8%的学生学习过《劳动法》,21.2%学生学习过《合同法》,这一比例高于普通高中学生。(见图3)

5.中职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与素养。调查表明,大多数中职学生认同依法治国理念,希望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,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、司法机构及法律工作者有着较高的信任度。70.6%的学生认为现行法律总体是公平正义的,91.1%的学生认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93.0%的学生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、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和一般违法犯罪行为有基本识别能力。66.9%的学生相信法律能帮自己讨回公道,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61.3%的学生会首先选择使用